《执业医师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:医师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,进行医学诊查、疾病调查、医学处置、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,选择合理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方案。
这里所说的执业范围,是指不同医学学科的诊疗方法,比如中医医生的执业医师证的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,是指中医医生只能运用中医方法从事治疗活动,不能从事口腔、外科、产科之类的西医诊疗活动,否则就是超范围执业。这与中医执业医师能否开西药处方是两回事,不能等同对待。
《处方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具有处方权,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中医医生不能开西药处方,或者说西医医生不能开中药处方,可以说,中医医生是有开具西药处方的权利。实际当中,中医经常会开西药,西医也经常会开中药。
中医医师有无资格开西药处方?近日,东莞市民潘先生与大朗镇沙布村委会卫生站就此问题发生了纠纷。据潘先生称,此前他得了湿疹,便前往该卫生站就医,但患湿疹处却是“越治越严重”。
由于在该卫生站没看到执业许可证,而给自己看病的是个中医,药方中却有西药,因此,潘先生怀疑该卫生站为非法医疗卫生站。
对此,近日大朗镇政府宣传科教办公室作出回应称,该卫生站确有执业许可证。而各大医院的资深医生也指出,没有规定禁止中医医师开西药处方。
据潘先生称,此前他的右下肢有个小红点,一开始只是有点痒,后来随着小红点范围扩大,便感觉越来越痒。6月1日,他前往大朗镇纱布村委会卫生站看病。当时医生诊断为湿疹,并为他打了一瓶吊针,开了一天的药。第二天,由于病情不见好转,潘先生再次到该卫生站。“外科室的张医生在我的伤口处做了切割手术,把我的肉割掉了。”潘先生称,张医生为他敷药后便用绷带包扎伤口。
过了四五天,病情越来越严重,湿疹处的疼痛令潘先生坐立不安。随后,卫生站的有关负责人建议潘先生去上级医院大朗医院。
虽然卫生站同意赔偿500元,并全额退回看病的费用。但潘先生的亲戚房先生认为,湿疹应开消炎药,可该卫生站的医生从看病至今都没有用。
潘先生告诉记者,自己并没看到纱布村卫生站有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这就说明其存在问题。
张医生委屈地告诉记者,湿疹有感染,当然要用消炎药。张医生称,自己为潘先生用的消炎药是头刨太通。
至于潘先生所说的“病情一天天恶化且疼痛难忍”,张医生激动地表示,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,有些人用药后效果明显,有些人效果不明显,这不是医生所能左右的。
据记者了解,对于潘生先与卫纱布村委会卫生站的此次纠纷,经过大朗镇“打非办”进行协商,卫生站全额退还患者的医药费用,另外再赔偿6000块钱。
由于大朗镇“打非办”不愿接受采访,记者只能按照其指引,采访了大朗镇政府宣传科教办公室。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庹进泉告诉记者,沙布村委会卫生站确实是有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而不是像潘先生所说的“无证经营”。
对于张医生所说的“医师不能包治好病”的说法,庹进泉表示理解,但同时认为,如果医生对治好疾病的没把握,就不能坚持给患者看病,以免耽误了治疗时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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